2014年1月21日星期二

購買訂婚喜餅喜沒上眉頭,煩卻上心頭



購買“喜餅”時付的是中份的錢,拿到手的卻是喜餅推薦小份的貨。消費者認為,這是商家有意欺騙消喜餅禮盒費者;商家稱,這是因為忙碌時出現的紕漏。最後經工商執法人員調解,商家補償中份與小份的差價外,再給消費者賠償6800元的精神損失費。

日前,龍灣海城的鄭先生,到“思味特”龍灣海城分店為女兒挑選訂婚喜餅。鄭先生說,當時他看到店裡有大、中、小三種喜餅禮盒,其中中份和小份的價格分別為 58元和38元。為了更體面些,鄭先生訂購了28盒大份和60盒中份的喜餅禮盒。鄭先生說,為了小心起見,提貨時他也曾向商家提出拆盒查看,但店裡的工作 人員說,包裝好的禮盒肯定結婚喜餅錯不了。鄭先生想想也是,付了錢就將喜餅提回家了。

鄭先生購買了60份中份的喜餅,送了59位親友,多出來的一份,鄭先生也就准備和家人一起分享。可他們打開一看,發現中份的喜餅竟然“縮水”為小份。對此,鄭先生非常生氣,他說,倘中式喜餅若喜餅沒有多出一盒,根本不可能發現中份變小份,親朋好友以為他送的就是小份。鄭先生認為,這是商家故意做了彌月禮盒手腳來欺騙消費者,讓他丟了面子。因此,鄭先生要求商家對差價的補償和精神損失費共賠償2萬元。

“思味特”食品潘先生解釋說,可能是店裡喜餅訂單太多,工作人員忙碌中出現差錯,絕不會是故意行為。潘先生認為,就算60盒喜餅中份變小份,差價也只有1200元錢,消費者提出賠償2萬元,無法接受。雙方爭執不下,於是鄭先生向海城工商所投訴。

工商執法人員認為,商家工作失誤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,應當賠償相應損失。喜餅更是具有特殊性的食品,容易造成消費者精神損失。經工商執法人員調解,“思味特”食品,一次性賠償彌月蛋糕消費者差價補償和精神損失費6800元。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